住宅装饰工程合同合同样本.doc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合同样本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3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 第二条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 委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负责相应费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 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 委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