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智思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监测方案-安防监控其他解决方案解决方案.doc
北大方正智思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监测方案 -安防监控其他解决方案解决方案 背景 互联网信息内容庞杂多样,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互联网作为一块正在加速膨胀的思想阵地,加上其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通过这类渠道表达自己的个人想法,因此网络舆情的爆发将以“内容威胁”的形式逐渐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威胁。 有关如何控制、规范互联网信息,一些国家机构从法律约束和行政制度上已经提出过一些措施。 90 年代中期许多国家就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 1995 年 6 月美国参议院于通过了《传播净化法案》。而新加坡政府则规定,新加坡的三家ISP(网络服务供应商)和拥有网址的政党,宗教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在新加坡广播局注册并接受其管理。其管理的内容包括可能引起对政府痛恨或轻视的内容,或煽动对政府不满的内容;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和国防的等等。 但是,从技术上来讲,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 息的自由。根据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在总结其他国家经验,加强互联网信息监管的同时,组织力量开展信息汇集整理和分析,对于及时应对网络突发的公共事件和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很有意义。 网络舆情现状 近年来,随网络技术的推陈出新,除网络新闻,网络论坛等传统应用外,又出现了博客 Blog、维基 WIKI、聚合新闻 RSS 等新形态的信息交互模式。范围广、交互性强、更新速度快的互联网传播从根本上改变了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关系,是对传统新闻媒介的传播模式的解构和颠覆。在网络这个人人共同拥有的信息平台上,传播者和受传者处于完 全平等的地位,共同享有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信息的自由和发表意见和观点的权利。 网络舆论成为社会舆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但我们也要看到社会舆论的另一面即舆论的局限。孙志刚事件、刘涌改判案例,使很多人认识到,网络舆情已经能对有关部门的决策产生影响。由于网络舆论是个“自由超市”,再由于“把关人”的缺席,网络舆论的局限性比起传统媒体环境中一般意义上的局限更甚。因此,必须对网络舆论信息进行有效的汇集以及整理、进一步进行舆论引导和控制。 网络舆情内容表现形态 舆情是较多群众关于现实社会及社会中各种现象、 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网络舆情与社会舆情在内容表现形态方面具有一致性,网络舆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