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林业的意见对策—城建环保.doc
发展社会林业的意见对策 — 城建环保 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社会资金的不断涌入,社会林业正在成为林业发展的生力军。探索社会林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快发展步伐,是当前摆在广大务林人面前的重要课题和重大任务。在这里,我就发展社会林业提出几点意见和对策。 1、宣传教育,唤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林业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宣传教育,只有让全社会都了解发展林业的重要性,明白国家对发展林业的新政策、新思路,才能关注林业、投资林业。 1.1 宣传重要性。要抓住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社会林业在加快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的认识。 1.2 抓好政策宣传。在我国林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国务院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结合《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大力宣传国家发展社会林业的新政策新思路,特别是要加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政策的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1.3 树典型、唱典型。抓住发展社会林业的典型,在重点给予扶持的同时,采取参观、座 谈等形式,以身边的真人、真事为榜样,让先进典型现身传教,发展林业不仅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效益,给生态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还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引导人民群众投身林业建设。 2、政策保障,吸引全社会的投资 加快社会林业的发展,政策是关键。没有一个好政策,林农得不到实惠,对林业就没有好感,就没有积极性。要在继续贯彻执行有利于造林绿化的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制订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并坚持政策的有效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使广大林农在享受政策的同时,真正得到实惠。 2.1 理顺分配关系,减轻林农负担。现有林业分配制度不合理,规费太高,投资林业建设利润无几,无利可图,是造成成群众投资林业积极性不高的最为主要因素。《决定》明确指出:“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的收费。”为此,要充分考虑林农的经济利益,理顺分配关系,降低林业收费,减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甚至可以考虑除收取育林基金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林农负担,增加投资者的利润,调动投资林业的积极性。 2.2 资金扶持倾斜,加大林业投入。林业建设投资大、周期长,没有 8-10 年以上基本上没有产出,而林业的重 点又在贫困地区,农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