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途径初探—教育教学.doc
农村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途径初探 — 教育教学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形成了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同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四位一体的格局。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进一步回答了什么叫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小康社会不光是吃饱了,喝足了,而且是要在这个社会里有安全感,要身心愉快,要有人文关怀,要有国民素质的提升,要有文化底蕴的积淀与弘扬。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加快农村文化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人们的期盼,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要 清醒认识农村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地位和作用,从传统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从旧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确立与建设和谐社会相一致的思想、文化理念,进而抓住影响农村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探索农村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从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文以三明市将乐县为例,从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初步探讨。 一、将乐县农村文化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将乐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在完善农村文化设施,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方面取得 了一定成效。全县 13 个乡镇都建立了文化服务中心, 8个乡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5 个乡镇拥有独立活动阵地。全县村级老年活动室、文化室、图书室共 87 个。长期以来,全县农村文化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活动为载体,以队伍建设为依托,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农村文化阵地为依托,结合农村实际,大力实施“文化小康工程”,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就总体而言,全县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仍然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滞后,总量 不足。“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未能实现,乡镇文化事业让路于其他事业。现有的农村文化设施面积大多不足,设备过于老化,按照上级规定文化活动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达标的乡镇不多。如将乐县乡镇村影剧场只剩 8 个,且大部分设施简陋,破旧不堪。此外, 60%的乡镇文化活动场所不是设在繁华的沿街两旁为广大群众服务,而是设在乡政府大院内,成了乡镇政府的内部活动室,难以发挥文化设施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