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喜与忧—党政司法.doc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喜与忧 — 党政司法 今天上午到市电信局电视电话室去听了省委政法委三位书记的辅导课,他们分别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为我们上了一课,据说这是第二课,前面一课是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书记亲自讲的,因为有事情,我们没有参加,接下来法治教育活动就要轰轰烈烈的开展了。对于法律行业的同仁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件喜事。毕竟法治理念在全社会的普及,有利于推进法治的进程,有利于促进公正执法,有利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还可以给我们创造一个较好的执法环境,也可以给我们许多还在法学院的朋 友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通过观察,我感觉教育在操作过程可能存在一些让人忧虑的地方。 比如说,在对象上,基本上是以政法机关为主,却没有把党政领导包括进来。我们都知道,依法治国最关键的就是依法治官,就是依法行政,而且现实中的司法不公除了干警素质差、理念不对等原因造成的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权力干扰司法造成的。如果作为国家治理者的党政领导不包括到法治理念教育对象中来,可能法治理念教育的效果要打一点折扣了。法治理念不仅仅是政法干警要树立,更主要的是我们各级党政领导要树立,政法机关干警虽然在执法思想上存在 一些问题,但毕竟是受过正规法律教育的,基本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还是具备的,但是,由于各级党政领导专业各不相同,而且我们的依法治国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所以,党政领导的法治理念具备与否,他们的公务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这才是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的关键,所以,我觉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除了政法系统,还应该把党政系统也包括进来,特别是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包括进来。 二是谁来宣扬法治理念的问题。从当前的进展来看,基本上是以领导上辅导课、学习中央政法委统编的小册子为主。政法系统领导熟悉情况和问题,上辅导课 针对性比较强,编的小册子可能也是符合政法系统的实际情况的。但是我想,法治毕竟是一个知识系统,它是一门专门的学问,许多教授穷经皓首终其一生深入钻研才能有一点点地体会。所以,光靠不一定具有专门知识的领导的几堂课、光靠一两本小册子,是否能真正起到很好普及法治理念的效果,确实值得认真考虑。我觉得,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该让法学院的教授和实务部门理论素养高深的专家们都参与到教育中来,让他们开讲座、写文章、做访谈,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