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技巧—党政司法.doc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技巧 — 党政司法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一样,作为司法考试的重点科目,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2002 年至 2006 年,司法考试中刑事诉讼法部分大多占 50 分以上,其中 2004年刑事诉讼法的分值为 62 分, 2005 年分值已经高达 75 分, 2006 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考了 63 分。因此考生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考试题目的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以及司法文书写作。其中案例题每年必考,有些年份只考一个,有的时候考两个。 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可以分为总论部分、证据部分和程序部分三部分,在以往的考试中总论部分多考客观化试题,以法典或司法解释中的明确规定为标准答案。证据部分多考理论性试题,以所谓通说理论为标准答案,程序部分则既考客观试题又考案例题,也以法典或司法解释为标准答案。刑事诉讼法案例多为对程序挑错误的案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种是就某一个制度或者某一个程序的内容出一个案例,例如侦查、第二审程序、强制措施、死刑复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等。这种案例的分值不会太大,一张卷子上可能考两个。第二种类型是多种制度和程序结合在一 起考一个大案例,分值较大,一般答案要点在十个左右,这种案例难度不大,但要把所有要点回答完全也不容易。第三种类型是所谓综合案例,即刑事诉讼和刑法在一起,或者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一起。这种案例难度较大, 2006年试卷四的案例题就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一起考查。 总体来说,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部门法,主要用于规范刑事诉讼活动,可操作性较强。因此刑事诉讼法部分的考试内容比较注重实务,注重程序,注重准确性。笔者根据多年的司法考试教学辅导经验,建议考生应当对刑事诉讼法系统全面地掌握,形成框架于头 脑之中。 具体来说,要掌握的内容可分为总论、证据和程序三大部分。 总论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包括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主要掌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法院部分重点要掌握审判组织以及活动原则;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局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当事人的范围、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诉讼义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