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创新 实现缉私警察工作的四个转变—党政司法.doc
勇于创新 实现缉私警察工作的四个转变 — 党政司法 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所在。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根本要求”。因此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在实践,贵在创新。海关总署党组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海关工作 ,不仅审时度势 ,围绕“把关”与“服务”,推出通关作业改革、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两水两陆”转关运输 监管改革等一系列的改革新举措,而且顺应国际经济发展大潮 ,响亮地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新方针 ,为充分发挥海关职能,服务国家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作为缉私警察,应如何与时俱进,深入贯彻新方针,积极为改革服务,并通过海关改革推进自身的建设与发展,的确是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缉私警察组建以来,按照海关对缉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在尖锐、复杂的反走私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惩走私犯罪,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不能否认,随着工作格局的逐步调整和队伍的发展壮大 ,也逐渐呈现出一些问题。如:“警察”理念与刑事执法意识不强,整体作战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建立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缉私警察工作运行机制相对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与管理观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合队伍的性质、特点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要更好地贯彻新方针,适应海关改革的大局,实现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创打私新优势,就必须以改革的精神,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从“有利于海关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打击走私犯罪 ,有利于缉私警察长远建设”的角度出发,进行管理观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 管理内容的创新,用创新思维,努力实现缉私警察工作的四个转变,开创走私犯罪侦查工作新局面。 一、在执法理念上,由“单纯打击”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转变 海关工作新方针的内涵就是既“把关”又“服务”,通过“把关”与“服务”的有机结合,保证海关职能的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建设。“把关”与“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关”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离开“把关”讲“服务”,或者只强调“服务”而忽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