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质和构建模式—经济工作.doc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质和构建模式 — 经济工作 内容摘要:住房贷款证券化是指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这可以使银行迅速收回滞留在长期住房抵押贷款上的资金,使银行有更多的资金周转用于发放住房抵押贷款,银行用较低的成本来调整自己的资产负债结构,消除短存长贷现象,更好地参与住房金融市场和进行业务创新。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可以开拓住房金融二级市场,解决一级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有关流动性、资金供给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住房金融体系。本文重点探讨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质性内容和模式构建。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 证券化 信用保证体系 证券化市场 模式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可在金融市场上买卖的证券,包括抵押贷款券以及由抵押贷款支付和担保的各种证券。它通过房地产抵押银行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债权 (这种债权是在房地产抵押一级市场上形成的,是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将购买的房屋作为今后还款的保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用于购买房屋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 )转让给一定的机构 ,这些机构将这些成千上万的已抵押房地产债权打包市场,从金融市场吸收资金投到房地产抵押银行 ,这样,房地产抵押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相通并形成良性的资金市场。 在美国,证券化已成为住房融资的主要方式。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过程可以简要地概括如下:首先,由住房抵押贷款机构(如商业银行、住房储蓄机构等)充当原始权益人(发起人,Originator),以“真买销售( True Sale)”方式将其持有的抵押贷款债权合法转让给“特设载体(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即通常所说的“证券化公司”)。其次,在转让过程中,通常还有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参与其中,通过评估 、担保或保险等形式对特设载体( SPV)进行信用升级。第三,特设载体( SPV)是为证券化目的而成立的“特别信托机构”,它以受让的基础抵押为支撑,经信用评级或增级后,在资本市场上发行抵押担保证券募集资金,并用募集的资金来购买发起人所转让的抵押债权。第四,服务人负责向原始债务人收款,然后将源自证券化抵押债权所产生的现金转交特设载体的受托人,再由该受托人向抵押担保证券的投资者支付利息。根据以上内容分析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质有如下四个内容。 设计独立的贷款抵押证券公司 在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