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项目组织结构实例分析.doc
BOT 项目组织结构实例分析 一个以 BOT 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 ,涉及的角色包括政府、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债权人、供应商、保险公司、运营商、建筑承包商和产品购买者等 ,每个角色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双务关系 ,也就是说 ,项目公司是基于一系列协议之上的有多种角色组合而成的严密的商业组织。 一、 BOT 有关当事人及其权责 BOT 投资方式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 ,所涉及的以上当事人在项目实施中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 政府 (项目的最终所有者 ) :在 BOT 方式中具有双重身份 ,既是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者 ;也是项目特许权的授予者。政府批准 BOT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授予私营机构以特许权。在特许权协议中 ,政府需承担相应义务和一定风险 ,并提供一定政策保证。如果东道国的法律与 BOT 的通则相抵触 ,或回报率满足不了要求 ,政府需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相应的法律措施以保证项目可行 ,政府对 BOT 项目的态度以及在其实施中给予的支持 ,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 项目发起人 : 项目发起人是这样一些公司、实体或个人 ,他们提出项目 ,取得经营项目所必须的特许权 ,并将各当事人联系在一起 ,组成项目公司。项目发起人一般是股本投资者 ,即项目的实际投资者和主要承办者 ,他通过项目的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 ,获得投资收益。通过组织项目融资 ,实现投资项目的综合目标要求。 与其他项目融资模式有所不同。在 BOT 融资期间 ,项目发起人在法律上既不拥有项目 ,也不经营项目 ,而是通过发起项目而给项目投入一定数量的股金、从属性贷款。作为项目发起人 ,首先应作为股东 ,给项目一定金额的投入并分担项目开发费用。当然项目发起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如股东大会投票权和特许权协议中资产转让条款所规定的有关权利。 项目公 司 :是项目的直接承办者 ,是项目发起人为建设、经营某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而联络有关方面建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公司或合营企业。它是 BOT 项目的执行主体 ,在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它直接参与项目投资和管理 ;直接承担项目债务责任和项目风险 ,所有关系到 BOT 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运营以及还债和偿还利息的事项均由它负责。在法律上 ,项目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 项目的贷款银行或银团 (债务人 ) : 项目的贷款银行是指在项目融资中为项目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