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方式与带资承包的区别.doc
BT 方式与带资承包的区别 2006 年 1 月 4 日,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四部委文件”),其中明确指出“采用 BOT、 BOOT、 BOO 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适用本通知”,而未提 BT 建设方式。那么, BT 建设方式与带资承包建设方式是不是一回事呢?表面看, BT 方式与带资承包有着似乎相同的形式,先由一方出资建设,待工程完工后,再由建设方偿还,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行为主体不同四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款,由建筑企业垫 款施工”。这就指出了带资承包方只能是“建筑企业”。 BT 建设方式是即可由建筑企业进行融资建设,也可由投资公司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企业、个人进行融资建设。原则上说,只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愿意以 BT 方式赚取利润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加入这一领域。签订的合同不同带资承包建设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施工合同,约定的是工期、质量、造价、计量支付等基本要素;BT 建设方式签订的合同是转让合同,除了建设期、造价等基本要素外,还约定了分期还款期限、资金占用利息及回报计算方法、合同生效所必备的政府文件等条款。合同价款的组成及支付时 间不同带资承包建设方式的合同价款只包涵工程建设费用,不计资金占用利息及回报,一般是因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的情况下,产生了建筑企业垫款施工的行为,且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不久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合同价款; BT 建设方式的合同价款不仅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还计算了资金占用利息及回报。 BT 建设方式存在着两个层次的支付环节。从时间顺序上说,第一个支付环节是 BT 融资方向施工企业支付预付款及计量款;第二个环节是 BT 建设方向 BT 融资方支付合同本金及利息回报,并且在 BT 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分期支付的时间 及金额。政府出具文件不同带资承包建设方式只有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BT 建设方式除了 BT 转让合同外,还会要求政府出具以下文件:政府同意该项目以 BT 方式建设并回购的批复;财政部门将回购资金纳入回购期财政支出的承诺;人大同意政府以 BT 方式建设该项目并批准财政部门将回购资金纳入回购期财政支出的决议;以可以变现的资产作为担保的承诺,或提供有实力的法人机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