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doc
PPP 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 这里重点介绍 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模式如 BOT、 ABS、 TOT的比较。 一、PPP 的基本概念 PPP( Private-Public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 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 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 BOT模式。较早的、比较正式的 PPP 模式出现在 1992 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 PrivateFinanceInitiative, PFI)中。当时, PFI 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 85%)。但是现在,作为 PFI 的后继者, PPP 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 PPP 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 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 2)提高工程项 目的成本利用效率;( 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二、 PPP 模式的结构特点 PPP 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目标。 PPP 模式的基本结构是,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标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 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标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这个协议使特殊目标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由于协议内容的不同, PPP 的实施形式也有很多。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提供几乎所有的资金,承担工程带来的主要风险,如建筑成本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