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安全及风险管理研究.doc
地铁工程安全及风险管理研究 1.前言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等)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交通方式,由于大容量、用地集约、能耗低,快捷、绿色、安全、舒适等特点,是未来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由于轨道交通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成后更改异常困难,票房收益低,地下工程高风险和营运安全管理等因素,制约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但是,在我国轨道交通作为新生事物和城市经济的巨大引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异常广阔。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线路达 260 公里,正在建设或申请立项的城市达 20 多个,总规模达 4300 多公里。仅北京、上 海和广州 3 地的近期建设规划达 578 公里,投资估算 1800 多亿元。 近年来,国内外地铁建设和营运安全问题异常突出,严重威胁人民宝贵生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例如, 2003 年的韩国大邱地铁火灾;上海地铁 4 号线管涌;北京 5 号线的施工事故; 2004 年的香港地铁火灾;台湾高雄地铁、新加坡地铁、广州地铁 3 号线工地地面坍塌等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安全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故原因值得我们反思和警示。 2 地铁安全事故成因分析 安全事故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奇经过大量研究,认为存在着 88:10:2 的规 律,即 100 起事故中,有 88 起纯属人为,有 10 起是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只有 2 起是所谓的“天灾”,是难以预防的。 上海地铁 4 号线事故,经查明施工单位在用于冷冻法施工的制冷设备发生故障、险情征兆出现、工程已经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施工方案,且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失控,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失职。 北京地铁 5 号线崇文门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在搭设地梁支架时,没有按标准组织 设计和制定施工方案,地梁架子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工人违章拆除,冒险作业,以致发生重大事故。 韩国和香港火灾为人为纵火,但是由于安全管理水平差距明显,事态的结局大相径庭。韩国地铁死 130 人,伤 140 人,造成地面交通严重瘫痪;而香港地铁 9:12 发生火灾,两分钟后,即 9 时 14 分,列车进入金钟站时,已有浓烟从首节列车中冒出。地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