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方案.doc
2007 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 —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根据全国爱卫会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和《办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统筹、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体制,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为“创建百年油田,构建战略新高,共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新跨越”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任务目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全市各行业、各单位和社区。各区、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标准》要求,坚持 “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创建任务及具体分工,详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目标分解表》。全国爱卫会新修订的《标准》和《办法》,提高了评审标准,增加了评审程序,延长了评审时间。新《标准》规定了十个方面的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市、区、街道爱卫会组织和办事机构,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有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 (二)健康教育。健全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车站和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健全各级市容环卫机构,完善环卫设施,加强清扫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布局合理、符合要求,市容环境整洁,建成区绿化、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符合要求。 (四)环境保护。综合空气污染指数( API)、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指标达到规定标 准,无重大污染事故。 (五)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到位,“五小”行业符合卫生要求;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