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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脉 BT 项目风险 BT 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建设形式,由于发展时间短,在操作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可资借鉴,因而容易引发各种风险。 BT 即 Build-Transfer(建设 -转让 ),是目前时兴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其内涵界定有多种,国内建筑业较为认同的表述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即政府通过特许授权确定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回购,并由政府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近两年在 BT 模式运用上进行了尝试。目前在进行涪陵东西干道二期隧道工程项目 BT 融资建设工程、酉阳钟多至 渤海快速通道工程、重庆嘉华大桥北延伸段 BT 工程。这些项目涉及的投融资少则几亿元,多则几十亿元,收益前景可观。但背后隐含的风险,值得研究和关注。 BT 项目的风险 BT 工程项目一般建设规模大、周期长,筹集资金数额较大,因而风险也相应较大。笔者认为, BT 项目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适用风险。这指的是由于模式选择不当,导致的合同条款履行、法律文件执行、政府诚信缺失、银行信贷和工程施工风险。 目前国内通行的 BT 模式大体有 4 种:一是完全 BT 模式。政府不直接参与项目施工管理,而是通过选定投资人 (联合 体 ),由投资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来履行业主职能。 二是工程总承包 BT 模式。政府选择同时具备投融资能力和相应建设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为建设方,一般不组建项目公司,建设方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承包或部分承包。 三是施工承包 BT 模式。业主将规模较大的项目拆分成若干标段,直接与多个建设方签署合同 ;要求各个建设单位必须同时具备投融资能力和相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业主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 四是施工型 BT 模式。政府选定既直接承担投资、建设管理,又承担施工职能的项目投资人 (联合体 ),由投 资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 BT 项目进行建设管理,但项目管理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由业主招标委托。 四种模式,各有优劣,适用于不同的 BT 项目。模式选择不当,就可能给建设方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带来意外的质量、安全、工期、融资和投资回收风险。 法律风险。在中国, 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