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问题透视(上).doc
政府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问题透视 (上 ) 核心提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建筑施工领域最富竞争力的一种工程采购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本专题回顾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发展历程,剖析利益相关方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问题透视 (上 ) 文 /中施协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的发展历程经过上世纪 80 年代初以来的不断探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体系、管理构架、招标投标市场、人才队伍已初步建立。 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体制改革、法律制度建设和投资体制的变化,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经历了探索改革、初步建立、规范完善三个发展阶段。探索改革阶段( 1980~1991):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有: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开始起步。围绕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开始探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部门性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范围初步确定。提出列入国家、部门和地方计划的建设工程,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进行招标,但没有制定强制性要求,招标投标只在国家部分重点项目上进行,项目的招标投标率不是很高。招标方式主要以“议标”为主。招标投标多为自行组织招标,很大程度上还流于形式,公开招标较少,招标方式大多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在纳入招标管理项目当中约90%采用“议标”方式发包,竞争不够充分。招标工程设定标底,由招标单位在预算内自行设定。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陆续成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各级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计委、建委、建设厅)负责和监督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初步建立阶段( 1992~2000):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招标投标法规建设步入正轨。从 1992 年建设部第 23 号令到 1998 年正式施行《建筑法》,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普遍加强了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范围扩大。招标范围由原来列入国家、部门和地区建设计划的工程,扩大到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方式以“邀请招标”为主。招标方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