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管理应成为工程项目监管的重点.doc
中标后管理应成为工程项目监管的重点 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各地招标市场的规范运行,工程的招投标秩序得到了较好的整治,招投标当事人的活动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工程招投标后管理未得到充分的重视,成为政府监管的盲点。标后施工期间又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施工单位以围标、串标、陪标及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业主常采用标前设置最高限价、标后附加条件谈判、随意更改图纸、降低建设标准等手段压低造价。如不及时解决标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反过来会助长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故工程招投标和标后管理二者相辅相成。因此 必须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工作。 一、中标后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一 )实际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不是中标的项目经理。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借用施工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证参与投标报名,真正的项目经理只是在投标当天露个脸,其它事情均由这些项目负责人实际操作。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小施工企业中比较多,有的小施工企业只有一个办公室,机械设备、技术人员都没有,专门收取挂靠费。二、有些项目经理中标后,按中标价提取一定的提成后,将工程私下转包给无资质人员。这些项目负责人以围标、串标、陪标及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后,临时组建施工班子 ,施工质量可想而知。 (二 )在图纸变更和现场签证上做手脚。有些施工企业本着“低标价、勤索赔、高结算”策略,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中标,然后采取找关系、行贿等手段千方百计收买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领导,通过图纸变更和现场签证在材料和工程量上做文章,牟取利益最大化。 (三 )工程款支付中不坚持合同原则。因为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核时,将工程付款方面的约定作为重点内容来把关,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很严格。在政府投资的项目中,施工单位往往通过不正当手段,使项目业主负责人同意不按原定工程进度付款,而要提前付款或加大付 款数额。在一些非政府投资的项目中,业主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 二、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 )建设单位合同观念不强,对自身的责任和权利认知较少。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知识严重缺乏,特别是如何考核项目经理在位情况,以及项目经理更换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手续等,特殊情况下更换项目经理须严格把关,并履行法定的程序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作用、意义、内容和程序等基本不了解。 (二 )工程施工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