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强化”拓展民调工作新亮点—汇报材料.doc
“四个强化”拓展民调工作新亮点 —汇报材料 “四个强化”拓展民调工作新亮点 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巴中市巴州区地处大巴山南麓,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山区。 2002 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请动领导,联动部门,推动基层“三动”策略的实施,在短时间内建齐了全区 76 个乡镇调委会,健全完善了 851 个村级调解组织,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使我区的民调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上级对新时期民调工作的新要求,我们结合区情,着力狠抓了“四个强化”,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了不少新的亮点,为全区的三大 文明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规范建设,确保民调工作有序运作 要搞好人民调解工作,阵地建设是基础,只有建好了规范化的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工作才能规范化运作。巴州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上 ,坚持了“五个统一” ,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坚持了“五个统一”。在调委会软硬件建设上一是统一称谓。全区所有乡、镇人民调解阵地称为“人民调解庭”,村(居)、企业调解阵地称为“人民调解室”;将调解人员按身份分别确定为“首席调解员”、“调解员”、“申请人”、“被申请人”、“记录员”等 ,并制作了座牌;二是统一徽记。在上级没有统一规范人民调解标志的情况下,我们精心设计了人民调解徽记,悬挂在调解庭(室)正中;三是统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并要求所有制度公示上墙;四是统一文书格式。除司法部人民调解 7 种统一文书格式外我们又自行设计了《人民调解工作统计台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送审表》、《人民调解委员会送达证》等文书,并统一印制成固定格式在全区统一使用;五是统一操作程序。按照合法、合理、实用、简便、高效的原则,参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制定了《人 民调解庭(室)调解程序规范(试行)》,要求调解纠纷按规定程序运作。 (二)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规划到位。全区 927 个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按照分片负责的办法,局机关每人联系一片,各乡镇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按照局制定的“五个统一”标准,具体规划该乡镇和各村的调委会建设,并在统一地点进行软件制作;二是人员到位。各片区工委办事处、乡镇分管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