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工作汇报.doc
2005 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按照常州市两办《关于 2005 年度民营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情况 今年以来,金坛市委、市政府围绕“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目标,坚持把民营经济定位于区域发展的“主体经济”,认真落实《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扶持措施、优化服务环境、硬化刚性考核,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不断激发民间创业热情,促进了民营经济的较快发展。 1、加强领导,强化考核。一是召开会议,广泛动员。为认真落实《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春节一上班,我市就召开了由重点民营企业全参加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年中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年底召开了由工商界 代表参加的市工商业联合会五十周年、商会百年庆祝会,对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借百年商会庆祝之际,编辑出版了《发展中的金坛民营经济》一书,宣传了康美化工、盘固水泥、金昇实业、成松防水材料和成业服饰等三次产业 60 多家民营经济典型,介绍了纺织服装、盐化、建筑、花木等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二是明确目标,强化考核。根据常州市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我们进行了任务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区)。同时,将民营经济发展列入了全市年度镇级经济综合考核的重点附加内容,明确当年新办一个经工商 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得 0.2 分;新办一个工业企业,且年内开票销售额分别达 100-500 万元、 501-1000 万元的相应附加 1、 3 分。开票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每增加 300 万元,再加 1 分 ;建在集中区的企业当年投资规模分别在 300-500 万元、 501-1000 万元、 1001-1500 万元的相应附加 1、 2、3 分,投资规模在 1500 万元以上,每增加投资 300 万元,再加 1 分 ;当年新增一个年销售收入 1-3 亿元、 3-5 亿元、 5-7 亿元、 7-10 亿元、 10 亿元以上的,且年销售收入增幅不低于全市规模企业平均增幅的工业企 业,相应附加 4、 6、 8、 10、12 分 ;年内每新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含市场建设)附加 1 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