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庆市招标投标工作报告—工作汇报.doc
2009 年重庆市招标投标工作报告 —工作汇报 2008 年,重庆的招投标工作按照“ 314”总体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专项工作,着力推动《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出台,完善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效果,继续发挥好招投标制度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制度屏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招投标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 2008 年招投标工作基本情况 (一 )推动出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完成《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立法审议是 2008 年全市招投标工作的重中之重。《条例》先后通过了市政府的审查,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 9月 26 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最终通过了《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定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各部门、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批招投标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审定后于 11 月下发全市实施;市国土 房管局围绕三期地质灾害第二批应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制定文件,完善措施;市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及无故放弃中标认定和处理办法》,着力解决围标串标行为调查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南岸区、江北区、江津区、城口县等区县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单位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有效促进招投标工作。 (二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各监督部门针对围标串标行为,认真总结,改进方法,制定措施,坚决打击。市建委对串标以及无故放弃中标的行为进行了研究明 确,对认定及处罚作出规定,有效地震慑了违规行为。市交委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进行投标合同段随机分组,打乱投标人的围标部署。市水利局推行现场随机确定评标基价、压证施工、设立专用账户等 5 项措施,遏制围标串标显实效。同时,对参建队伍的不良行为进行分类管理,对纳入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禁止其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参加投标。目前,市水利局在重庆市水利水务网上先后对 7 家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公示,对规范水利施工企业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武隆县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黄莺乡沙坪等 3 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36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