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关于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汇报.doc
房管局关于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 **房管局在烟台市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局的工作重点,立足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强化物业管理,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构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启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据调查统计, **市近三年城市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为 23728 元,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 (含最低收入 )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共有 1705 户,其中无房户 232 户,住房困难户 1473 户。针对这种实际状况,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把构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作为房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呈报了《 **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需求调查报告》、《建设方案》及《测算数据报告》,以详尽、科学的数据,阐述了尽快建立 新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需要,并多次向政府呈请,尽快启动建设计划、出台相关政策。 二是抓好政策的制订工作。为了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能够切合实际,真正惠及广大百姓,今年以来,我们在参照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经过周密研究,反复测算,先后几异其稿,向政府呈报了《 **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办法的意见》及《关于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实行货币补贴的意见》和《 **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办法》,力请政府积极推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货币直补办法,对城 市中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住房,直接发放货币补贴。经过积极陈请和市政府的通盘考虑,四月二十日, **市政府先后以海政发 [2007]20号和 21 号,出台、下发了《关于印发 **市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确定,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租赁住房按照人均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予以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 3 元;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面积确定为 80 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 200 元,即每户补贴 1.6 万元。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