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及再就业工作—工作汇报.doc
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及再就业工作 —工作汇报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战略政策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及再就业工作 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帮助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尽快实现再就业,是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支持国防建设的一件大事。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为促进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再就业,落实解困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企业军转干部基本情况 我区是企业军转干部人数最多的区。全区共有企业军转干部 150 人(离退休人员62 人,其余 88 人中,在岗 9 人,内退 22 人,下岗 2 人,失业 55 人)。涉及辖区单位 50 个,其中区属企业 18 个,涉及人员 90 人。从人员结构看,男性 145人,女性 5 人;年龄最大的 80 岁(退休),最小的 39 岁(失业);团职 7 人,营职 40 人,连排 103 人。 二、政策落实情况 目前, 2 名下岗及 55 名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中,除 50 人因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佳,无就业愿望外,其余有就业愿望的 7 人均实现了再就业。“三拖欠”清欠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率均达到 100%,没有 1 起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起企业军转干部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的发生。 (一)“三拖欠”问题得到解决。根据年初的调查,区属企业“三拖欠”共计289239.68 元,其中拖欠工资 19014 元、拖欠养老金 143170 元、拖欠医疗费 127055.68元。今年以来,区财政累计支付 28.6 万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其中,补发拖欠工资 1.9 万元,用于拖欠医疗费 12.7 万元,解决养老保险 14 万元,确保了“三拖欠”的兑现率达 100%。同时,由于加大了监督力度,尚未出现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现象。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得到落实。人发 [2002]82 号文件提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企业军转干部,要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对刘宗光等 10 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军转干部及时纳入了全市的城镇低保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我区按照鄂办发 [2003]53 号、 58 号文件规定,对一时难以实现再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按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