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doc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 实施方案 ×××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反违章工作办法》、《违章作业处罚及试岗、离岗、内部待岗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真正做到以“三铁”反“三违”,有力控制习惯性违章的发生,杜绝由于违章而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规范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和工作行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2 反违章工作必须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保证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杜绝行为上的违章,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1.3 反违章人人有责。公司每个职工都负有自己不违章及劝阻和举报他人违章的义务,同时具有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抵制领导违章指挥的权利。 1.4 反违章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为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违章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违章检查、考核办法、报质安部备案。 1.5 违章分类。 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角度,违章可分为: A: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B: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C: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 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和指挥的行为。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的角度,违章分为: A:习惯性违章: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B:偶然性违章: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而发生的不安全行为。 1.6 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要同等重视,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1.7 作业性违章的责任人是违章者本人,发现作业性违章不纠正、不制 止者与违章作业者负有同等责任。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是对装置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设备主人、技术人员或其直接领导。有了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