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简介—工作汇报.do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简介 —工作汇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简介 连云港市综治委办公室 ( 2006 年 7 月 13 日)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以社会治安“大防控”、社会矛盾“大调解”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载体,精心打造“平安连云港”的治安品牌,全面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刑事案件发案总数和“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没有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驾驭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和聚众阻塞交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基层政法综治组织 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经过三年平安建设,全市共有 6 个县区达到省“社会治安安全”标准, 9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社会治安安全”标准。现将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目标管理责任为抓手,切实加大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 市委、市政府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提出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和有关达标比率,作为硬性任务直接压到各级党政领导身上,并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严格检查考核,兑现 奖惩。市综治委先后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平安建设“十大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平安创建“十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和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逐项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针对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平安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全面建立和落实“四级”领导干部责任体系,由县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抓线”,做好所包乡镇和分管条线的基层基 础和平安建设工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干部分别包乡镇(街道)、村(社区)、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村(社区)干部包组、包居民小区,确保不发生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切实做到了层层传递压力,人人明确责任,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