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大队“春雷”行动情况汇报—工作汇报.doc
市公安交警大队“春雷”行动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春雷”行动情况汇报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东港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 3 月 20 日到5 月 20 日开展的历时两个月的“春雷”行动,市公安交警大队党总支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落实执法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东港市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服务的具体措施,纳入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计划,认真安排,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市公安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交警大队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大队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春雷”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事故科,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助理都杰兼任,负责日常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大队先后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全体民警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发动,提高全体民警对“春雷”行动必要性的认识,克服无关、畏难、松劲和厌倦情绪。对“春雷”行动的目标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纳入了全年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动员,全体民警认 识统一,积极性高,自觉投身到“春雷”行动中。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春雷”行动中,结合道路交通实际,重点审查无牌无证嫌疑车辆,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嫌疑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中采取昼夜结合,城乡兼顾,定点检查与巡逻纠违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过,嫌疑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公路交警中队每天把 80%的警力投放到路面上,对辖区内的重点路段进行重点防控,晚上巡逻到 22 时,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城区大东中队落实民警包路段责任制,夜间由原先一台巡逻车增 加到 2台巡逻车进行巡逻,并且延长巡逻时间一个小时;对交通事故现场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勘查,快速撤离,保证了道路畅通。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快速侦破。 4 月16 日 20 时 12 分,在孤山镇信用社储蓄所门前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轮摩托车撞伤两名行人后逃逸的案件,接报警后,孤山交警中队中队长邵连乙带领民警刘强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情况分析、走访目击群众,凭着微弱的线索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只用了两个小时时间,将肇事逃逸嫌疑人和嫌疑车辆查获,受到群众好评。“春雷”行动期间,共查处治安案件 79 起,行政拘留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