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公路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为做好景洪城市“五创”工作,创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秩序井然、和谐、安定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于 8 月 13 日召开的景洪市城市管理现场会会议精神及两办《关于景洪城区实施街道划分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局负责管理宣慰大道(新大桥江北端 — 江北环岛)路段。该路段是进入景洪城区的陆路东大门,对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景洪的形象。为加强对此路段的管理,打造畅通、整洁、优美的入城大通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景洪城市“五创”工作,统筹兼顾整体和局部的利益、公共利益与道路沿线群众的利益,促进景洪城市管理工作,保障宣慰大道新大桥江北端至江北环岛路段安全、畅通,市容市貌整洁、优美。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责任路段的领导,实施科学化管理,决定成立景洪市交通局城市责任路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三、整治内容 根据《景洪市城市路段责任单位管理内容》进行整治: (一)对责任路段单位“门前三包、门内 达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协调、督促整改。 (二)对责任路段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进行棋牌、麻将娱乐,乱堆乱放,乱搭蓬架,乱贴乱画,散发小广告,乱晒乱挂,乱停放车辆,乱扔、乱倒垃圾,乱吐口痰,践踏花草,随地大小便,占道洗衣、做饭,乱泼污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教育。 (三)对攀爬树木、市政设施、雕塑小品,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 (四)对损坏市政设施(人行道地砖、花池、窨井盖、路灯景观灯设施、公共车站、灯箱、防护栏、消防设施、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各类通讯设施、绿化树木花 草等)的行为,坚决制止。 (五)对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污染、污水漫流进行制止,责令立即治理。 (六)对市政养护,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城建监察工作进行监督。 (七)与新大桥收费站取得联系,设置废票箱,并做好驾驶员的卫生宣传工作,禁止乱扔废票及其他垃圾。 (八)在实施管理中,对屡教不改或有较严重违法违规现象的,通知城管大队到现场处理;对严重损毁城市绿化、市政设施(价值2000 元以上)的,可同时报“ 110”进行处理。 除以上内容外,重点对临街乱搭乱建 依法强制拆除,对临街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店、各类修理店、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