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县老龄工作要点—年度工作计划.DOC
2006 年县老龄工作要点 —年度工作计划 2006 年,我县老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方针和老年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依照实现“六个老有”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成员单位,调动各方力量,整合老龄资源,搞好为老服务,形成强劲的工作势头,不断满足广大老年群众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和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 而进一步促进我县老龄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按照这一总体要求, 2006 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双创”工作 按照省、市老龄委文件要求和省老龄办实施意见及验收标准,县老龄办要继续加强对“双创”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以 2 至 3 年为一个周期,积极做好第二轮创建省敬老模范县 (县、区 )和创建 XX 县敬老模范镇(乡)、单位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巩固和扩大“双创”成果。具体是: 1、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 2、组织开展全县三分之一以上的镇(乡)和部分单位参加县级敬老模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3、 县老龄办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对获得首批市级命名的 6 个镇(乡)6 进行随机抽查,促使其保持成果,不断创新,取得新的进展;同时对工作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要给予批评甚至取消称号。 二、搞好老龄宣传 搞好全年的老龄宣传工作。具体是: 1、广泛组织播放和收看老龄光盘,让全县人民了解中国老龄化的进程,了解中国老龄事业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方针,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和意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2、运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强化赡养人尊重、关怀、扶助老年人的道德和法律观念,使他们自觉承担赡养义务,做到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促进家庭和睦,融洽人际关系。大力宣传“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的基本道理,评比表彰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抓好老年维权工作 一是采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老年人的自我维权意识,有效推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