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计划—个人工作计划.DOC
2008 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个人工作计划 2008 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委“四件大事、九个关键、一个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精力更加集中、工作更加用心、思想更加一致、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要求,着眼于提高效率、提升质量,打造便民扶商的优质行政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集中办理工作上一个更大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时效管理,推进工作再提速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 **市投资项目服务流程和时效管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平政发 [2007]19 号)精神,对集中办理行 政服务事项的承诺和办理时限进行梳理,凡材料齐全,手续合法,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不再承诺,都要当场或当天办结;当场或当天不能办结的事项,都要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明确承诺时限。原则上,我市部门自主审批的事项,都要在 5 个工作日之内办结;需转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事项,相关窗口都要落实专人跟踪协办;需青岛以上部门审批决定的事项,都要在 3 个工作日之内报出,同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所有事项的办理时限、期间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都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全面公开,方便业户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加强并联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 审批程序和环节 对所有集中办理事项的办理环节和程序进行理顺,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在此基础上,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 **市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发 [2007]20 号)要求,对本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含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及本市审批权限以上审查转报阶段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流程,全面进行并联办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 1 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会议;预审通过的, 1 个工作日内集 中勘验。进一步明确牵头和责任窗口,理顺流转关系,确保并联审批顺畅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方便业户群众。 三、拓宽“绿色通道”,推进全程代办服务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 **市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发 [2007]21 号)精神,在中心综合窗口建立和完善全市大项目服务工作台帐,凡进入我市的大项目,特别是重点工业项目,都登记造册,进入“绿色通道”,开通审批“直通 车”,全面实行无限时预约服务。对全市项目审批代办员进行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