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乡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DOC
2008 年乡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2008 年以来,为确保辖区内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我乡认真执行区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进行总结: 一、在组织领导方面,我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的工作局面,调整充实了 **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平安畅通乡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郭睿智乡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学校、街道办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综治办和安监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为认真做好雨季安全保道工作,确保公路畅通,成立了 **乡水毁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郭睿智乡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武装部、安监站土管所、水管站、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由董自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乡预备连为应急分队,队员 38 名,机械小组设在乡农机站, 如遇险情由农机站组织。 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交通事故机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 **乡 2008 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对所辖的 18 个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实行年终量化考核。考核办法规定,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辖区内乡村公路,乡村道路不发生 1 次性死亡 3 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考核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村,对其中考核前 3 名的村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的村由 负责人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发生负有责任的死亡事故且考核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单位,对其中考核成绩前 3 名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的单位给予处罚。对考核达标的村委会,按每年 600 元办公补助款、 200 元办公经费兑现至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考核不达标的不兑现。 三、上半年我乡召开有关道路安全的工作会议共 4 次。 2 月 25 日,召开了 **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制落实会议,所辖 18 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