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规章制度.doc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国土资源执法案卷是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严肃性、有效性、规范性的文件,正确制作科学的、规范的国土资源 执法案卷,对于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提高执法案卷的制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反映国土资源行政案件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书、文件及材料、样本照片、录像等,均应归档。 第三条 国土资源执法文书,要根据现场处罚、立案查处、行政复议案件的类别,按年度分别按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第四条 执法文书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必须按档案管理要求使用钢笔或毛笔,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更不得出现错别字和病句。在特定的条件下,出现文字错误,又不能重新书写的文书,要在更改涂抹处加盖与文书内容有关人员的印章或按手印。 第五条 文书书写有计量单位时,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六条 执法文书书写语言要通顺、精练、明确、具体、恰当,字迹工整,不得潦草。 第七条 执法文书应按照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整理归档。 第八条 在国土资源执法案件办案之初,承办人即应开始收集案件有关的各种执法文书材料 ,着手立卷工作,案件办结之后,要认真检查立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法律文书不完备的,应及时补正,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排序整齐。 第九条 执法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执法程序的客观进程和形成文书时间的自然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列。 第十条 立案查处案件的必用文书: ( 1)行政执法案卷;( 2)卷内文件目录;( 3)现场检查笔录;( 4)立案审批表;( 5)调查笔录;( 6)行政案件审理记录;( 7)通知书;( 8)行政处罚告知书;( 9)行政处罚决定书;( 10)送达回证;( 11)行政案件结案 报告。 第十一条 现场处罚案件的文书有: ( 1)行政执法案卷;( 2)卷内文件目录;( 3)现场检查笔录;( 4)当场处罚决定书;( 5)行政案件结案报告。 第十二条 立案查处案件的 择用文书有: ( 1)行政案件移送书;( 2)案件办理报批书;( 3)听证笔录;( 4)检测(检定)委托书;( 5) 检查结果告知书;( 6)登记保存(封存)(扣押 )决定书;( 7)解除登记(封存)(扣押)决定书;( 8)涉案物品清单;( 9)强制执行申请书;( 10)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11)责令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