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XX县司法局工作总结.DOC
2010 年 XX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09 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第一要务、第一责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新一轮省级 xx 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司法行政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 2009‟ 7 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经多方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县 56 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 员配置方案, 2007 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 13 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 2009 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 4783 件,调处 4136 件,调处成功 3929 件,调处成功率95%;排查重点人员 259 名,管控 205 名。防止群体性械斗 12 起 50 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 21 件 300 人,防止民转刑 6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