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干部作风整顿一阶段总结.DOC
2010 年干部作风整顿一阶段总结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泸委发„ 2007‟4 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市人事局党组决定在全市人事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目前,我局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市委巡视组的精心指导下,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现将我局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动思想发动,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主要工作措施 2 月 8 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 2 月 9 日上午,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 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本着“标准要高,要求要严,方法要新,工作要实”的原则,对我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2 月 9 日下午,便召开了全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目前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共 28 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较好地完成了思想发动,学习讨论阶段的各项任务。 (一 )抓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波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干部作风整 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纪检组、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成员组成,整顿办公室还成立了文秘、宣传、后勤保障等小组,指定了专门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 )抓工作重点 按照市委的要求,这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的重点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局党组在研究实施意见时,考虑到人事编制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在全市人事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重点是市人事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区、县人事局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一般干部在活动中主要是接受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党性 ,为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打牢基础。 (三 )抓责任落实 整个领导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建设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党组负总责,局党组书记李波同志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牵头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具体责任的工作责任制。从而使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职责分明,责任明确,便于指导监督。 (四 )抓思想发动 在 2 月 9 日召开的全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李波同志在传达市委书记袁本朴、市长朱以庄同志的讲话精神时,结合人事编制部门的自身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