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民政局2005年工作总结.DOC
2010 年市民政局 2005 年工作总结 2005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综合目标管理内容和年初制定的‚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要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加快创新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速资源整合、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团结和带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民政工作均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动态化管理、 规范有序。 2005 年 1— 11 月保障对象 126343人次,发放保障金 7877094 元,人均月补差 61.3 元,其中本级对象 90851 人次,发放保障金 5491945 元,长沙市属企业 34867 人次, 2337613 元,省属企业 625人次, 47536 元。本级财政城市低保资金年预算为 400 万元,实现了按月下拨和委托银行发放。在操作上,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低保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随时申报,月月审批,半年核定,年末重新申报‛的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专人负责,专账管理‛的财务制度和‚定期检查,群众参与‛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示 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按月公示保障对象、新增、变更人员花名册,做到‚三榜公示‛,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地在设立固定公示栏的基础上增设了举报箱,有效杜绝了‚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等腐败现象,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认;进一步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各社区对每月重点对象进行排查,社区、乡镇街道、市低保中心对新增、变更对象入户调查率基本达到 100%、 50%、20%;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网络,实现四级联网,有效提高了低保工作效率的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做到低保申报、审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填写工整,各级档案 资料都能按要求归档。 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11 月份,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 26169 户, 54036 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 4.5%,月发放保障金 172.58 万元,人均月补差 32.3 元。其中‚三无人员‛ 10392 户, 11183 人,月发放保障金 823070 元,人均月补差 73.5元,其他特困人员 14779 户, 42853 人,月发放保障金 907165 元,人均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