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团委第一季度综治工作总结.DOC
2010 年团委第一季度综治工作总结 2009 年 12 月份,按照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平谷团区委积极做好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了团市委、首都综治委等相关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平谷团区委在 2009 年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中得到了满分,为 XX 区争创“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县”做出了积极努力。 2010 年,平谷团区委积极对照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主动开展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报告一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队伍建设 由于部分法制校长工作变动, 2010 年中,联合 公、检、法、司以及区教委对部分法制校长进行了调整,法制校长与各中小学校结对做到了“一对一” 结对,更好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工作,全区各中小学校法制校长的配备率达到 100%,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 1 次法制教育课和 1 次德育教育课,法制校长已经成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各位法制校长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法制校长的职责和义务,在所结对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在校生法制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联合区教委把法制 教育列入了中小学的教学大纲,在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课,做到了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积极地进行引导,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各种活动中,如组织演讲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党、团课、绘画、征文、法制专刊展评、演讲比赛等活动均安排法制教育专题或插入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与培养学生成材有机地结合起来,内容贴近生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学生对错误思想和不良影响的抵制力。 三、继续举办“两法 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向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宣传教育光盘,将所有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作为宣传教育活动对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观看宣传教育片,对照法律的条款逐个观看案例,加强对“两法”的理解,提高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星光自护学校建设 按照《关于建设 12355XX 市 XX 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