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体制改革范文—法律法规.doc
监狱体制改革范文 — 法律法规 作为全国监狱体制改革试点之一的重庆市,把理顺监企之间的关系作为监狱体制改革的重点,探索出“人”字型管理架构:“人”字型的头部是监狱管理局,一撇是监狱,一捺是监狱企业,监企双方在监狱局的领导下,建立起平行协调的运行体系。 改革前:忙于抓经济,主业被忽视 重庆市监狱系统有 11 个押犯单位。多年以来,监狱领导们“穿上警服就是警察,脱了警服就是企业老总”的现象在监狱普遍存在。永川监狱监狱长罗长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大家在工作中感觉职责不清,监狱长既要对罪犯改造负责,同时又要对行政工作和经济工作负责,企业行为和执法行为集于一身。监狱经济较为紧张时,监狱长的精力就主要放在企业上。监狱罪犯改造主要由党委书记来抓,监狱长却管得较少。” 另外,监狱发展经济的好坏还要纳入上级部门对监狱的考核中。以前,监狱每年的工作目标为:监管改造、生产安全、经济完成情况、队伍 建设。监狱只有全部完成这四项工作,才能获得奖励经费。据监狱干警们说,曾经有一年,重庆某监狱的年度工作计划中甚至出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字眼。在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下,不仅各监狱干警的收入分配不公,而且同一监狱内部各监区间收入也有差距,有的监区干警奖金超过工资收入,有的监区干警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全。 监企关系实现六分开 企不分、职责交叉错位的监狱体制,不仅容易孳生司法腐败,而且不利于罪犯的改造。针对这一问题,重庆监狱体制改革从“全额保障”入手,实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重新规范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关系, 实现了监狱刑罚执行功能的专门化。 2003 年 11 月,重庆全面启动监狱体制改革,组建了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每个监狱各自成立子公司,由渝剑集团统一管理。监狱警察负责劳动现场的管理,监狱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划转到公司。为了保证分开后监狱企业的正常运转,重庆采取由市监狱管理局和监狱向集团和公司委派人员的过渡性措施,委派监狱警察到集团及公司担负管理工作。被委派到集团及公司的监狱警察保留警察身份、工资、福利待遇。现已委派 290 名民警到集团及所属公司工作,占民警编制总数的 7.2%。监狱工人全部划转到集团和公司 。集团及公司不足的人员向社会招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2004 年底,重庆监狱与企业全部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收支、资产、监社“六个分开”,建立了既各自独立、又协调配合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