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所二OO五年大调解工作总结.DOC
2010 年司法所二 OO 五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我们通过积极创建“大调解”机制,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为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07 年我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群众各类民间纠纷 80 余起,涉及人数 520余人,调解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 96.8%。其中群集性来访 13 批,涉及人数350 余人;个体性纠纷 67 件,涉及人数 104 人;涉及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保障、低保就业等各类社会矛盾以及一些个体性问题 。同时,我所参与集中处理了“三路一桥”历史遗留问题、杨村兑付纠纷、岔道、大圣社区安置房分配纠纷等重大纠纷。 1、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在街道层面,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主任、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司法、公安、信访、土地、村建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社区层面,调整充实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在居民小组、住宅小区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 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积极化解矛盾,从而形成“街道 — 社区 — 群众协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街道在司法所 6 间办公用房的基础上,专门为调处中心划出 3 间办公室,建立了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做到了有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电话等良好办公条件。在社区,则普遍形成了“信访、警务、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避免出现当事人“申诉无门”而引发上访闹事现象,有效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众性事件发生。我们着重加强信访信息阵地、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让群众来访有门进,群众 意见有处讲,矛盾纠纷有人调。为此,街道专门成立信访办,并配足信访人员:其中专职信访人员 3 名,司法所兼职信访人员 6 名,每天安排 1— 2 名信访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 2、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主任、治调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周由各社区反馈稳定工作动态;基层居民小组综治协会会员随时反馈不稳定信息。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