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民政局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南明区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南学组字〔 2009〕 1 号)的要求,区民政局党委决定,从 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集中半年时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走科学发展道路,建生态文明城区”这个总载体,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民政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民政事业科 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民政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具体到民政局,就是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思考三个问题(简称“三思考”):一是思考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不忠诚?二是思考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透彻不透彻?三是思考抓工作扎实不扎实?坚持突出为民主题,突出民生特色,突出实践载体,突出活动实效,切实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进一步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 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加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