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斥与支持---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困境研究.docx
排斥与支持 ---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困境研究 福州大学 张学军 周婷 内容摘要: 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难的原因在于 社会排斥导致社会融入困难 , 社会资本匮乏导致社会支持方式断裂 。 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需要 社会工作的服务介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该 通过 整合 各方面 的 社会关系, 掌握和运用矫正对象身边的有效支持资源, 帮助服务对象改变自我,改善认知,矫治行为,逐步恢复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 ,从而实现就业 。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社会排斥 社会支持 社会资本 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期间,我们在福州市的福清市、晋安区、闽侯县、连江县和泉州的丰泽区总共接触和调查了 264 位社区矫正对象,发现他们的就业需要社会帮助,但社会提供的支持却非常有限。 一、 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情况 (一 ) 就业水平低 社区矫正对象带着“罪犯”身份回到社区,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甚至没有最低社会保障。与普通人相比,他们更加需要就业来解决生活问题,但他们的就业水平比普通人更低。 1、就业层次低 社区矫正对象之所以就业层次低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强大阻力:一是就业地域受限问题。二是从事工种有限。 就业地域受限问题突出,这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制定造成的结果,目前没有有效地解决方式。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不得擅自离开矫正所在地,需要离开的必须事先请假,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方可。审批过程中,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矫正对象所属管辖的司法所直接决定;请假三天至一个月的,由所属基层司法所决定是否准许,如果准许需同时获得同级派出所和公安局批准。此外,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 销假制度。由于这种制度性规定的缺陷,社区矫正对象可自主选择的就业地域非常有限。 SG1:‚其实,我们也发现了请假、销假、会客等制度一些缺陷性问题,造成矫正对象们在自主择业、创业的时候受地域限制问题较为严重。有很多摆在眼前的好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就这么白白的溜走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也无能为力,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在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内尽可能的创造更多的条件,尽最大努力创造更多本地或者异地企业合作机会。但这是杯水车薪,要想解决根本的问题,还得从制度框架内开刀。比如,与我们紧挨的 B市,他们市轻工业、服务业发展迅速,对 劳动力需求量特别大,再把本地社区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