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规程范例—工作方案.doc
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规程范例 — 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全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整村推进的内涵 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以下简称重点村)为对象,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目标,科学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规范运作,分批实施,逐村验收的扶贫开发工作方式。 二、重点村的确定 1、重点村数量测定 省扶贫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确定重点村的程序和办法,根据全省的贫困状况、贫困人口分布等因素,测算出全省重点村数量,报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2、重点村数量分解 省扶贫办根据各县(市、区,下同)农民人均收入、贫困人口数量、国内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等指标,采用因素测定法,将重点村数量分解到县。 3、重点村认定 县扶贫办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分解的重点村数量和识别指标,调查摸底,计算各村的贫困指数,按贫困程度排序,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本县的重点村。经市(地,下同)扶贫办审核后,报省扶贫办认定 备案。 三、扶贫开发规划制定与调整 1、制定规划原则 坚持扶贫开发与农民增收、产业化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区域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和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结合实际,制定扶贫开发规划。 2、制定村级规划 县规划编制组与乡(镇,下同)、村共同编制村级规划。 ( 1)收集资料。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和走访农户,收集相关资料,掌握基本情况。 ( 2)公选贫困户和扶贫项目。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分析贫困原因,明确发展思路,公选贫困户和扶 贫项目,并按投票结果排序。 ( 3)公示贫困户和扶贫项目。将群众公选的贫困户和扶贫项目在本村张榜公示 7 天。 ( 4)论证项目。对群众公选的扶贫项目进行论证,完成项目投资预算。 ( 5)编制村级扶贫开发规划。 3、制定县扶贫开发规划 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整合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扶贫开发规划。 4、规划备案 县和村扶贫开发规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省、市扶贫办备案。 5、规划管理 扶贫开发规划录入省扶贫开发信息库,由省扶贫办统一管理。 6、规划调整 村级扶贫开发规划调整,需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扶贫办批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