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人民检察院二00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
2010 年人民检察院二 00 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 2008 年黑龙江省基层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市院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我院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目标管理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我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经验措施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把受案、结案审批关,对复杂疑难案件都由科务会、检委会讨论决定 ,确保案件质量。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 72 件 83 人,审查批准逮捕 63 件 74 人,不批准逮捕 5 件 5 人,所受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无违法超期现象,批准逮捕准确率达 100%,案件平均审时 3.5 天,批准逮捕人数占所受案人数的 86.8%,不批准逮捕人数占受案人数的 10.4 %,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人数分别下降 4.76 %、1.33 %,批准逮捕人数下降 9.6 %,不批准逮捕人数下降 35.7 %,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5 件,纠正公安机关程序违法 3 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5 份,开展立案监督 1 件;受理移送起诉案件 84 件 99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57 件 71 人,不起诉 2 件 2 人,报请市院提起公诉 2 件 3 人,公诉案件起诉准确率和不起诉准确率均达到 100%,向公安机关发检察建议 2 份,纠正公安机关程序违法 1 件,追漏2 件,开观摩庭 1 次,检察长参与出庭 1 次。积极参与县域平安创建,切实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始终如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积极推进申诉复查赔偿工作进程。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宗旨,共受理来信、来访 36 件,接待群众 来访 80 人次,检察长接待 15 次,涉检上访案件 2 件 3 人, 1 件转纪检部门处理, 1 件正在履行赔偿程序,走访 4 户;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案件 6 件,在“两会”期间,院领导轮流值班,做到随访随接待随处理,妥善处理“两访一户”案件,避免了 2 起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使上半年实现“零进京”上访目标。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 突出打击重点,查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