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活动策划.doc
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活动策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 2007〕 133 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卫明电〔 2007〕 18 号)以及县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设要求,并针对当前我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 2007 年 8 月下旬至 12 月底在全县开展 4 个月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 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 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 监管,提高监督频次;2、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3、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 :( 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 100%;( 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 95%以上;( 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 制度单位达 100;( 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 100%。 2、其他地区:( 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