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规章制度.doc
热电厂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本着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一、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以“三个代表”作为根本标准的原则 二、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包括 **热电厂“副总师”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支部书记及享受同级待遇者。 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蒋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理论水平,并能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 能够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厂的决定。 第七条 对企业忠诚、 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优秀品质。 第八条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年龄男性 50 岁以下,女性 45 岁以下。 第九条 提为副职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或管理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业务。提为正职应有在副职岗位上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三章 培养选拔及任用 第十条 选择后备管理人员要严格按《 **电力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资格和程序执行。后备管理人员包括后备高层管理者(厂处级)和中 层后备管理者两个层次。后备管理人员的比例正职按 1: 2,副职按 1: 3 控制。 第十一条 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力度。 第十二条 后备管理人员选拔程序 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拔程序,广开选拔渠道。 二、民主推荐,确定考核对象。由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后备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考核。 三、后备管理人员由厂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 四、公示,后备高层管理者(厂处级)上报北方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 后备管理人员的培养 一、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等理论的培训。 二、充分发挥党校和党支部的作用,有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