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整改措施—整改方案.doc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整改措施 — 整改方案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自中央政法委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动员、部署,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和领会,对这五个概念的内涵及其支撑起的博大精深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消化吸收,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检察工作。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的精确概括。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也 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更是国家走向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因此,检察机关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依法独立办案,提高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几乎同时,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并强调 建设“法治浙江”,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多次提到了“法” ——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在“法治浙江”建设中大有作为,也必须牢固首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 9月 22日,中央政法委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