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一五”期间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市委“十一五”期间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工业是我市能源消费的大户,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0%左右,重点耗能企业(年耗能在 1 万吨标准煤以上)又是工业能源消费的大户,占工业能源消耗总量的 65%以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一五”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 20%左右。这一指标是“十一五”规划目标中最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之一,也是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的奋斗目标。 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强化政府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和环境约束,确保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手段,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政府加强指导推动,依法监督管理,促进重点耗能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各重点耗能企业要根据本单位能源消耗情况,制定明确的节能降耗目标,通过实施节能降耗措施,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到2010 年末,每万元产值能耗比 2005 年下降 20%以上;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 250 万吨标准煤以上;部分企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国际通行的节能新机制 —— 合同能源管理( EMC)进行节能改造,开展与国内外 EMC公司的实质性合作。 二、节能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各企业要尽快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专责工程师,明确任务和责任,为企业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节能管理机构名单报市经委环资处)。各企业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各企业要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 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