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doc
县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全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促进经济发展,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场长方志宏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场党政办、工业办、弋江分局花亭警务点、政法办、财办、葛溪供电所、劳动工作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工办主任许弋民兼任。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警戒保卫组,由弋江分局花亭警务点负责、政法 办配合。 2、抢险救灾组,由场应急分队组成,服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总指挥部统一调度。 3、医疗救护组,由花亭场卫生院负责。 4、物质供应组,由党政办负责。 5、善后处理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场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二、危险源分布状况 我场危险源分布表如下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施、人员和公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根据事故灾害发生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处理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 (九)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