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消防科开展2006年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计划—年度工作计划.doc
高新消防科开展 2006 年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水富对外影响,展示水富对外形象,营造有利于水富改革和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结合水富实际,特对县委办等 13 家对外宣传责任单位下达目标任务并制定奖惩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县委办: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0 条,其中《昭通日报》 80 条;省级报刊35 条,其中《云南日报》 20 条。 (二)政府办: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0 条,其中《昭通日报》 80 条;省级报刊35 条,其中《云南日报》 20 条。 (三)广电局:全年完成市级广播电视 55 条,省级广播电视 5 条。 (四)信息中心: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90 条,其中《昭通日报》 80 条;省级报刊20 条,其中《云南日报》 10 条。 (五)宣传部: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20 条,省级报刊 5 条。 (六)政法委: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七)建环局: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八)经贸局: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九)旅游局: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十)发计局: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十一)统计局:全年 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十二)移民局: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十三)文体局:全年完成市级报刊 10 条,省级报刊 2 条。 二、作品认定 (一)对外新闻宣传作品是指以宣传水富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法制、商贸、旅游、人文景观、地理环境、社会风尚等为主要内容的通讯、言论、理论文章、消息、散文、特写、随笔、调研文章、图片新闻、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片。 (二)报刊杂志类对外新闻宣传作品经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采用后,撰稿人要将报刊杂志原件和稿费单原件报县委宣传部核实登记,不能提供报刊杂志原 件和稿费单原件的,要提供报刊杂志和稿费单复印件。 (三)广播电视类对外新闻宣传作品的认定以国家、省、市电视台出具的采播证明为依据。 (四)网络类对外新闻宣传作品以及内部信息不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 (五)报刊杂志级别认定: 1、国家级报刊杂志主要是指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委直办或委托办的报刊杂志,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