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安装施工安全合同.doc
变电所安装工程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双北变电所新建工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 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 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 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变电所安装工程 2.2 工程内容 : 全所构支架组立、钢梁制作安装,变电所主变系 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所用电系统安装、全所电缆及接地,包 括定额范围内的的设备调试(不含计量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调试) 。 2.3 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 有权要求 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 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1.4 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1.6 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7 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3.1.8 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