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度假村开发意向书.doc
温泉度假村开发意向书 — 甲方: XX 人民政府 乙方: XXXX 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 XX 旅游产业, XX 党委、政府积极对外招商引资,开发利用 XX 天然地下温泉水资源,在镇区建设集保健、疗养、水上泛舟、柳下垂钓、别墅、会议、美食品尝为一体的休闲 —— 旅游度假村,经甲、乙双方多次实地考察和友好协调后,就开发利用 XX 天然地下温泉水资源事宜,达成如下建设开发意向: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 XX 村、北村即以 XX 原温泉度假村为中心,兴建一占地约 1000 亩的 XX 温泉度假村,用地面积及年限以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确认为准。 二、乙方以独资方式投资约 2 亿元,分四期开发,主要建设以温泉、保健疗养、旅游、度假、水上娱乐、弘扬发展 XX 美食、文化和农家乐项目的相当于四星级酒店装饰标准的温泉度假村。 三、甲方应解决好项目建设地点内农田、山地及民房的征用拆迁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协助乙方处理好立项、规划、环保、工商及土地报批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乙方必须在意向书签订后,壹年完成项目的设计规划 及立项审批工作,第一期的开发项目占地约 300 亩在立项后投资 5000 万元,否则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投资者开发。 五、乙方享受中央、省、市、县及 XX 镇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优惠政策。在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温泉资源使用费。为了确保投资方的利益,做强做大 XX 温泉旅游品牌,甲方不得再引进其它相关温泉开发项目。本开发项目与国道相贯通的道路拓宽,以及配套的水、电改造,由甲方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 六、本意向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约地点: X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