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使用邮政场地合同.doc
有偿使用邮政场地合同 有偿使用邮政场地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签约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帐号: 签约人: 联系电话: 帐号: 为满足我区联通通信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及有关日独立建设通信铁塔及有偿使用甲方场地、房屋等相关问题,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县邮政局所辖局、所范围内的通信元。 ①、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属邮政局、所场地内独立建设移动通信铁塔以及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在甲方场地内增建通信铁塔,双方应另行商议签约。 甲方商定继续有偿使用邮政场地事宜。 ①、采用预付方式结算; 日内一次性支付一个年度的有偿使元。并将有偿使用费划拨甲方指定帐户; 日向甲方帐户支付有偿使用费(节假日顺延),直到本合同期满为止; ④、乙方除以上费用外,用电应缴付费用,该项收费由具体支付电力部门的分支机构按电力部门收费时限、套表实际使用电量直接收取电费。乙方每季交付一次,甲方须提供电费发票。 ㈠ 、甲方 ①、乙方在有偿使用期内随意更改场地及房屋的使用性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②、乙方在使用期内,如需对通信铁塔、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维修,甲方应保障乙方人员、车辆的无偿通行; ③、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有偿使用期内与甲方有同等用电权; ㈡ ①、因甲方工作需要,在乙方通信铁塔周围进行建筑时,甲方应尽量避开地下塔基周围,以免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因甲方在塔基周围建设施工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影响工作或财产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②、乙方因工作需要,建设铁塔或设备,增大、减小相关设施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施工具体方案与施工期限。乙方因施工采取措施不当,给甲方日内进行赔偿; ③、乙方因施工需要拆除铁塔周围的围墙、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时,乙方应同甲方就相关费用另行协商,按先支付赔款,后进行施工; ④、乙方在使用期内,有义务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㈢ ①、乙方须按期交纳有偿使用费。如不能按期交纳费用,除补交有偿使用费外,每超过一日须按应交有偿使用 ‰增收滞纳金; ②、甲方无故停止向乙方供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每停电一天按有偿‰支付违约金; ③、双方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如遇其它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①、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需要续签合同时双方另行协商签署新的合同; 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