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分析.doc
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分析 [摘 要 ]基础设施项目关系国计民生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解决好融资问题是做好基础设施项目的关键。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 BOT、 ABS、 TOT、 PPP 四种典型的融资方式进行了分析比较 ,并提出了保证项目融资手段顺利实施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基础设施 项目融资 融资方式 作者简介 :卢超 (1986-),男 ,山东东平人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张传义 (1984-),男 ,山东茌平人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基础设施项目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支撑平台和先决条件 ,具有超前性和战略性。但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多属于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的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 ,长期以来 ,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 ,无法满足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因此 ,要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就必须拓宽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 ,而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可以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利用外资开拓了更为广泛的天地 [1]。 本文在吸收先前研究的基础上 ,通过对 BOT、 ABS、 TOT、 PPP 四种典型融资方式的比较 ,力图提出几点项目特点选择不同融资方式的 可实践操作的建议。 一、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分析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融资手段 ,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结构、承担风险能力、信用大小等要求来选择合适的项目融资模式。 (一 )BOT 方式分析。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 -经营 -转让” ,基本思路是 :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 ,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 ,承担风险 ,开发建设项目并在合同规定的有限时间内经营 ,获取商业利润。特许 期满后 ,根据协议将项目转让给相应政府机构。 (二 )ABS 方式分析。 ABS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即资产证券化 ,具体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 ,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 ,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提高信用等级 ,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进入国际高档证券市场 ,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特点 ,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资成本 [2]。 (三 )TOT 方式分析。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即“移交 -经营 -移交”是指政府将一些已建成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作价后转让给民企或外企来经营 ,政府收回投资后可以进行新的项目建设 ,而受让方则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专营权 ,专营期届满后 ,受让方必须无偿将经营权转移给政府的一种新型投融资方式。 (四 )PPP 方式分析。PPP(Private build-Public leasing-Private operate )即 :“私人建设 -政府租赁 -私人经营” ,它的主要含义是 :政府将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权通过特许协议交给私人部门开发 ,由私人部门进行融资和建设 ,政府 租赁已建设好的项目 ,然后再通过特许权协议安排 ,政府将所租赁的项目委托私人部门运营。 二、四种项目融资方式的比较 四种融资方式虽然有各自的优点 ,但是它们的应用条件有别、适应环境各异 ,且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的风险和代价也不同。 表 1:四种项目融资方式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的分析比较 ,可以发现 ,我们在具体应用时 ,由于项目在业性质、投资结构等方面的差异 ,投资者对项目的信用支持、融资战略等方面的不同考虑 ,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 ,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 三、四种项目融资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 (一 )BOT 融资方式。 BOT 在中国第一个基础设施 BOT 项目是深圳的沙角 B 电厂。这是一个在国际 BOT 领域是一个经常被 BOT 专家引用的例子。但 BOT 方式在我国的运用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并且随着 BOT 范围的扩大和已有项目的运营 ,一些潜在的问题将会暴露出来 ,双方矛盾之一是外方要求较高的投资回报 ;矛盾之二是外方欲通过 BOT 融资方式进入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同时 ,还要求进入中国基础设施的装备市场以及基础设施的经营市场。 (二 )ABS 融资方式。 1997 年 5月 23日 ,重庆市政府与亚洲担保及豪升 ABS中国控股公司签订了中国 第一个以城市为基础的 ABS 计划合作协议 ,这是中国开展 ABS 资产证券化的一项重大突破 。ABS 融资方式下 ,由于资本市场容量巨大 ,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 ,特别适合大规模、高效率地筹集资金。 (三 )TOT 融资方式。 1993 年 7 月辽宁沈海电厂将一部分股权转让给香港汇胜集团 ,成为我国第一个以 TOT 方式运行的企业。由于 TOT 融资方式只涉及经营权的转让 ,不存在产权、股权的争议 ,只是经营权在期内的转让 ,保证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权 ,尤其适用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要害部门 ,如电力工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 )PPP 融资方式。 2005 年 2 月 ,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政府草签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揭开了中国内地轨道交通建设 PPP 模式的序幕。 PPP 模式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大型项目融资模式 ,尚有待于我国政府予以重视和支持。 四、保证融资手段顺利实施的若干建议 (一 )政府适度参与 ,重在服务。政府应该通过有力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鼓励各种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以简化审批程序 ,有效缩短投资者的时间成本。 (二 )项目建设应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 ,避免单一化、片面化。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 要求及融资成本费用来选择融资方式 ,项目的设计与建设应具有超前性和全局性。 (三 )对部分已建成或在建的有经营收入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可通过转让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的方式 ,回收一块资金投入到新的建设项目。同时 ,选择一些具有投资回报或与其他项目捆起来具有投资回报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通过评估包装 ,发起设立海外基金或发行外币债券筹措一块建设资金。 五、结束语 从上述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 ,由于四种融资方式的适用范围、优缺点不尽相同 ,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转移和降低风险的要求 ,同时更要高度重视国 家的经济安全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加以灵活运用。另外 ,为保证融资手段顺利实施 ,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以及项目融资专业人员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刘子斌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的探索 [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 ,2005,(2) [2]马秀岩 ,卢洪升主编《项目融资》 [M],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