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办公室管理办法—规章制度.doc
公路局办公室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工作 ,使办公室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 **省交通厅公路局和 **市公路局有关综合服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局办公室。 第三条 办公室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综合协调、信息调研、督办查办、文书档案、信访、接待、车辆(行政科)、后勤管理与服务(行政科)等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做好“三个服务”(机关、基层、领导)为宗旨,以“六型三满意”为工作目标。 第五条 办公室工作按照当参某、抓落实、把好关、保运转、重法制、强管理、转机制、促创新、上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围绕公路工作中心任务,促进全县公路现代化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 办公室综合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组织建设 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秘书(兼)、档案管理员、文件收发员(兼)和内勤人员等。 第七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主要包括:会议、信息、调研、督查、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制度。 第八条 围绕不同阶段的公路中心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起草会议工作报告、讲话、汇报和典型材料等。 第九条 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第十条 负责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务的协调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第十一条 开展督查 工作,对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重要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及时上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 调研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调研机构网络,配备调研工作人员,组织对调研人员进行培训(宣传科)。 第十三条 按规定向市局报送本年度调研计划和调研课题,按照市局下达的调研计划,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第十四条 每年向市局报送 2 篇以上调研报告。 第十五条 利用市、县级调研刊物,广泛交流调研成果 ,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建立奖惩机制,对调研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章 信息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机构和信息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十八条 收集信息应满足领导掌握情况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需要,要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语言简练;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深度,做到有分析研究、有预测、有建议。 第十九条 每季度向市局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 12 条,各科室、单位每季度向县局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 3 条 。 第二十条 确保动态性信息的时效性,动态性信息从收集到报出不得超过 24 小时,重大突发性事件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二十一条 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先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口头直接上报,并在 4 小时内以文字补报和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原因和结果。 第五章 文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做好收发文登记记录。 第二十三条 编制文件处理程序,按照文件处理程序,及时、规范处理来文。 第二十四条 行文格式、文种、标题、字号、字体以及使用笔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 行文关系正确,会签协商一致,运转程序应合法。 第二十六条 内容符合政策法规,文字精炼通顺。 第二十七条 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印章管理程序,做好用印登记记录(政工科)。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机关、项目档案管理网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监督指导各科室、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建立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综合档案管理科室,集中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及资料。 第三十条 组织开展档案登记活动,档案工作做到“三参 加”、“四同步”、“五列入”,制定控制措施,定期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 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工作,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的归档率应达到 100%,完整率、案卷合格率应达到 99%以上。 第三十一条 档案部门应配合对科技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有审查意见;应编制本年度五种以上档案查找利用检索工具。 第三十二条 建立查全、查准情况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努力提高查全、查准率。 第三十二条 编写本年度大事记、组织沿革、科技成果汇编等工作。 第七章 会务、接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制定会议管理和接待工作制度,加强会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和参会人员,尽量缩短开会时间。 第三十四条 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对会议应做好充分准备,编制会议方案和议程,力求做到秩序井然。 第三十五条 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工作,对外来联系考察学习人员,应热情接待,问清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安排。 第三十六条 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得体、节俭的原则,周到服务,礼貌待客,注重形象。 第八章 信访及值班工作 第三十七条 制定信访及值班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第三十八条 热情周到地搞好信访工作 ,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搞好来信、来访记录。 第三十九条 做好节值班工作。保证 24 小时有专人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第四十条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措施,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第四十一条 及时对各科室、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手机、办公、住宅电话的变更情况进行统计和编发。 第九章 企业管理 第四十二条 建立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和企业改革组织机构,制定公路产业开发管理制度,发挥管理职能(工程一、二处)。 第四十三条 健全法人制度,明确各自的责权义务,按《公司章程》的要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第四十四条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党、团和工会组织。 第四十五条 企业产权关系明晰,牌、证、照齐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第四十六条 禁止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关联交易现象存在,不能与国有资产的经营存在同业竞争。 第四十七条 禁止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与企业的职工要分帐管理。 第四十八条 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财务、资金、审计、人事、用工、工资、生产和安全等项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 第四十九条 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资产台帐和财务报表(计财审科)。 第五十条 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企业主管业务收入应逐年提高,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 6%以上。 第五十一条 进行企业改制工作,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改制工作,确定工作计划目标。 第五十二条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企业职工进行教育,使其及时了解改革动向。 第五十三条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及省局要求、程序、步骤进行改革改制,正确处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